东方市东河镇苗村搬迁安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 时间:
- 2020-06-02 16:18:52
- 作者:
- 黄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海南中小幼儿教师资格考试
一、项目需求
(一)名称:东方市东河镇苗村搬迁安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评估评审服务。
(二)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拟新建4种户型住宅87栋、拟新建配套用房和综合楼及配套设施等。
(三)本次评估评审费总控制价合计为19.1万元。
二、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法人单位,工程咨询单位甲级或乙级资信证书所包含的建筑工程资信专业或综合资信专业;
(二)有与提供咨询评估评审服务相应的技术力量,其中项目评估评审工作团队人员不少于四名(格式统一按附件《项目团队成员一览表》填写),项目团队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咨询师资格,项目造价负责人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造价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团队成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执业资格;最终选定的咨询服务机构的项目团队负责人须到场主持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估会、初步设计和概算评审会议;
(三)各报名单位委派人员须是拟定的项目评估评审工作团队任一成员且到现场参加选聘,并提交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资信等级凭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报名单位须提交项目评估评审工作团队所有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在本公司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5)密封的报价一览表(报价含本次选聘专家评选费);(6)咨询机构及法人、负责项目的团队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网站查询记录证明.(7)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选聘。(以上材料须胶装成册,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
(四)咨询评估评估评审应当编评分离,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的编制单位不得参与本次选聘。
三、工作内容及选聘办法
(一)选聘本次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咨询评估评审机构,服务内容为东方市东河镇苗村搬迁安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的评估评审并出具评估评审报告。报名单位以控制价为基准价,有效报价范围为0(不含)至-20%(不含),报名单位在有效报价范围内报价须对应下浮率,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报价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单位:元,报价按四舍五入精确至百分位,不得随意增减),手写报价无效(报名单位的报价下浮率接近有效报价范围最低值或最高值,有明显陪标围标行为的,出现一次列为陪标围标嫌疑对象并对其警告约谈,出现两次的纳入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再参加选聘活动并报请市纪监委调查),报价格式要明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评估评审报价和总报价(格式统一按附件《报价一览表》(评估评审)填写),最终合同价以实际完成项目的评估评审工作为准。
(二)评选工作由选聘人在东方市政务服务中心评标专家中随机抽取3名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评估评审委员会,对报名且到场参加选聘的所有报名单位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审查和对有效报价函统一拆封确认,审查结果经评估评审委员会和选聘人确认后,对符合公告载明各项要求的报名单位,根据各报名单位的具体报价金额采用合理低价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名额有三家及以上的则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按最接近平均值确定评审单位,若剩余单位有三家及以上且最接近平均值有两家及以上单位时,则从最接近平均值的单位中抽取确定)确定评审单位(备注:报名不足三家单位,不影响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的开展,按报价低者确定评审单位,报价相同则抽取确定)。 。
(三)须在项目所在地(东方市)召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估会、初步设计和概算专家评审会,并组织专家踏勘现场;选定的咨询服务机构要对评估报告质量及结论负责,一经发现存在结论失实、高估冒算、漏项失查、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等情况,将严肃按照《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海南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服务工期均为5-10个工作日。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6日(上午08:00-下午17:00,北京时间)。
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报名单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函(格式自拟)扫描,发送到邮箱dfsfgw2@163.com,报名函内写明委派参加选聘人员的联系电话,报名时间以收到的邮件时间为准。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下午17:00。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活动。
五、文件递交截止及选聘工作时间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文件拒不接收;选聘人定于2020年5月2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东方市政府1号办公楼2楼发改委会议室进行评选工作。
六、选聘人及联系方式
选聘人: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海南省东方市
联系人:何工
电话:0898-25515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