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屯昌教资认定条件
- 时间:
- 2020-06-01 15:37:18
- 作者:
- 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海南中小幼儿教师资格考试
海南屯昌教资认定条件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依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1. 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 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依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1. 申请普通话和语音相关任教学科的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2. 申请任教学科为语文和对外汉语的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3. 申请其他任教学科的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三)申请人应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需按照《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有关要求,在县级以上医院或省内注册的体检中心(医院)体检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