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吉阳区教育局2020年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人才
- 时间:
- 2020-06-01 15:41:10
- 作者:
- 熊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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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中小幼儿教师资格考试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共招聘三亚市吉阳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11名(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为我区事业编制岗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人员须遵守教育主管部门和聘用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管理规定,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五)符合本公告及《2020年三亚市吉阳区教育局区属学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岗位需求的条件;
(六)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七)所有应聘教师岗位须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人员已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因新冠疫情等原因,尚未认定的,亦可报考,提交报名材料时,上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认证,并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所有应聘教师人员报考时应取得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以上,语文教师需取得二级甲等以上);
(九)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定向生、委培生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十)以下几类人员不得报考:
1.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海招网、三亚市政府门户网和三亚市教育局等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岗位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中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教育局网(http://edu.sanya.gov.cn/)公示(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请登录海招网(https://www.contacthainan.gov.cn/)报名,下载《2020年三亚市吉阳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人才报名表》,并如实填写。
3.将以下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jyjkjrs@163.com:(原件扫描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大小不超过2MB)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3)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4)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以上,语文教师需二级甲等以上);
(6)《三亚市吉阳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人才报名表》;报考人员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学科带头人证书或省级骨干教师证书或特级教师证书);
(8)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报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资格复审时备查),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9)其他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材料不齐,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应及时登录三亚市教育局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和准考证打印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初审由三亚市吉阳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报名结束后,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
2.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应聘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1:3比例方可进行笔试,若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学科招聘岗位。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须经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进行笔试。
3.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通过资格初审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的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sanya.gov.cn/)发布,按照相关发布公告提示进行。
(四)考试工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两个项目占总成绩的权重分别为40%、60%,两项权重分合计为总成绩。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时间地点
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形式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等知识内容。
学科专业知识重点考查考生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4)评分办法
笔试满分为100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70%。两项权重分合计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根据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若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公示。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
拟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网上报名和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等候递补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未到场等候递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递补考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面试
(1)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及有关事项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工作进度情况确定,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发布通知。
(2)内容和形式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
面试采用微格教学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上课教学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
(3)面试成绩及评分方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 (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
3.成绩公示
各项成绩、入围体检人员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发布。
(五)考试成绩排名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排名,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考试总成绩排名在拟招聘岗位的名额范围之内的考生作为正选,考试总成绩排名不在招聘岗位名额范围之内的且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等候递补对象。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通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由三亚市吉阳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职等有关手续。
(八)签约
被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服务5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离学校的申请。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五、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约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本方案由三亚市吉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如有意向报考者请通过以下方式电话咨询或报名:
联系人:韦老师
联系电话:0898-88865152
监督电话:0898-3189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