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三亚市海棠区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11人)
- 时间:
- 2020-06-02 15:12:55
- 作者:
- 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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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中小幼儿教师资格考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为我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
(一)招聘对象
1.园长、副园长: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且在幼儿园工作5年(含5年)以上,年龄18-35周岁(即1984年5月6日(含)至2002年5月5日(含)期间出生)。
2.职员: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且在幼儿园工作3年(含3年)以上,年龄18-35周岁(即1984年5月1日(含)至2002年5月5日(含)期间出生)。
(二)招聘岗位
1.林旺南幼儿园、兵村幼儿园、湾坡幼儿园、藤桥幼儿园等4所公办幼儿园园长、职员各1名,共8名;
2.海棠区第一幼儿园副园长及职员各1名,共2名;
3.海棠区第二幼儿园职员1名。
被聘用者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为专业技术岗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四)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需求的其它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失信被执行人员;
7.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及我省在编教师;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anya.gov.cn/htqsite/zfxxgk/xxgk_index.shtml)发布招聘信息,后续招聘相关信息仅在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同时在海棠区政府大楼1楼公示栏发布公告。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至5月8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9日09:00至5月22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3.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三亚市海棠区2020年招聘公办幼儿园正副园长及职员工作考试报名系统报名,逾期不受理。
报名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382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及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
4.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至系统(JPG格式,大小不能超2MB)
(1)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报名登记表(打印手写签字上传)
(3)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4)户口本;
(5)毕业证;
(6)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7)普通话证二级乙等及以上;
(8)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
(9)相关工作证明;
(10)留学回国人员报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11)在编在岗人员、定向生、委培生和特岗教师须出具原单位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2)其它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报名系统将于2020年5月22日17:00准时关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
报名时间内,以上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律不接受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和准考证打印
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办理聘用手续时为准。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在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告,同时在海棠区政府大楼1楼公示栏公布。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1:3比例,若未达到1∶3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四)考试工作
考试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社局派员指导,区委机要保密局派员指导并做好保密工作。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两个项目占综合成绩的权重分别为笔试60%、面试40%,两项权重分合计为综合成绩。
1.笔试
(1)时间地点
笔试的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形式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时间2小时。
(3)内容
正副园长、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等提出的目标要求为准。包括幼儿园管理的理念、教师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及学校规划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基础知识和管理实务。
(4)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报名登记表(打印手写签字)
(3)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4)户口本;
(5)毕业证;
(6)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7)普通话证二级乙等及以上;
(8)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
(9)相关工作证明;
(10)留学回国人员报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11)在编在岗人员、定向生、委培生和特岗教师须出具原单位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2)其它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下一名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3.面试
(1)人员确定
面试考生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产生。具体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
因考生放弃面试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等候递补面试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未到场等候递补面试的人员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2)时间
面试时间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通知。
(3)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道德修养、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
(4)评委及评分方法
面试评委每组不少于5人,由有关专家组成。面试满分为100分,评委根据应聘者表现分别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剩余考官的平均分(即:考生的面试得分=剩余考官的总分÷剩余考官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5)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4.成绩公示
统分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考试成绩排名
以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如笔试成绩相同,须进行追加笔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
(六)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通知考生进行考核和体检,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靠前在拟聘名额范围之内的考生作为正选,考试成绩排名靠后的考生为等候递补对象,考生如不按要求参加考核和体检则视为放弃聘用和递补资格。
招聘工作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等方面的情况。未能按时提供考核材料或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等候递补对象中递补。
考核合格后,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复查后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等候递补对象中递补。
(七)报到选岗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由区教育局通知入选人员报到选岗。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报到选岗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由下一名等候递补对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报到选岗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教育局报区政府批准聘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派出所等部门按职责权限给聘用人员办理入编、聘用、工资和入户等有关手续。
(九)签约
聘用人员须与区教育局签订幼儿园服务5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离学校的申请。任职期间不服从区教育局工作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岗位另行补录。
五、工资待遇及要求
(一)工资待遇:按我区现行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执行,由区财政发放。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5年期限聘用合同(含试用期一年);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试用期满后,被录用的园长、副园长应在所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才能申请流动。
六、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核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38888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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